1. 国务院:社保将迎6项新调整,养老金4月底前上涨
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分工责任及完成时限。其中,在社保方面,有一些重大的政策调整和变化:①提高养老金4月底出台政策;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9月底前出台政策;③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6月底前出台政策;④放开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9月底出台政策;⑤5月底前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增加30元;⑥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5月底前出政策。
2. 人社部等三部门: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发放现金奖励将不受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明确,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发放现金奖励。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不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3. 广东:广州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收破千亿,实现逆势上涨
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计结果近日出炉,2020年广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1095亿元,比2019年增长9.5%,在疫情形势下实现逆势上扬,产业发展规模、质量继续保持广东省首位、全国前列的地位。
据统计,2020年全年该公益活动共有8.8万家企业提供近百万个就业岗位,280万名求职者参与,求职成功29.7万人次。
4. 深圳:拟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 最低缴存比例10%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并明确,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 天津:多举措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天津多措并举支持灵活就业,效果明显。
其中包括鼓励从事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帮扶政策。对天津市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最高可按照当年最低缴费基数的75%给予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