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期间养老保险费业务
从2020年7月1日起,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我市将不再受理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业务,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缴纳正常缴费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发布日期:2020-01-13 00:00:00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为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包括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重要举措
发布日期:2020-02-13 10:24:55
“防疫便民 人社在行动”便民服务政策措施之二|社会保障篇
人社部门知您所盼,急您所想,出台一系列防疫便民服务政策措施,为您一一呈上。
发布日期:2020-02-12 17:20:50
广东:受疫情影响企业无法按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费用,可延期缴费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发布日期:2020-02-11 10:38:27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税费事项的温馨提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2020年2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如果您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者身在湖北及其他受疫情影响暂停交通的地区,无法按时办理纳税申报,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的规定,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发布日期:2020-02-10 09:59:25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为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更好保障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及基金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2020-01-22 11:31:52
社保应该怎么缴才更方便?现在就告诉你
如果社保不小心出现断缴,则很有可能影响享受后续的福利保障,包括养老金领取、医疗保险报销,甚至是城市入户、买车买房等等。如果企业欠缴社保费用,则有可能面临被稽查,进行处罚的危险。
发布日期:2020-01-16 17:29:19
社保政策问答
一、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新参保?答:男年满16岁未满60岁,女年满16岁未满55岁,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在社保大厅灵活就业人员核定窗口即可办理。
发布日期:2019-05-09 00:00:0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2020-01-06 10:36:16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原农转居参保人员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
根据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原农转居参保人员2018年度和2019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2020-01-06 10: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