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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 【人力资源周报】

1.  人社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方案》

为提高青年就业率和创业成功率,人社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方案》,强调组织实施好六大培训计划。分别是学徒培养计划、以工代训计划、技能研修计划、创业培训计划、新职业培训计划以及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并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与支持,其中2020年至2021年,对组织高校毕业生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实现以训稳岗的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等。


 

2.  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 继续推动大规模减税降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积极出台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措施。分别从落实好既定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降低企业用工和房租负担,继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和激励企业内部挖潜 等7个方向做好落实。



3.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批有序退出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转为社会化等级认定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其中人社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



4.  国家税务总局: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  

自2020年7月1日起,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即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居民个人,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2018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5.  人社部: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行风办负责人吴礼舵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说,原用人单位和借调单位均不得以“共享用工”之名,进行违法劳务派遣,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以规避用工责任。“共享用工”合作企业之间可通过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原用人单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借出员工。并且政策明确了“共享用工”不改变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原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权益。


资讯综合整理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微信号:rsbzwwx)、

中国税务报(微信号:chinataxnews)、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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