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随着时间推移,自2018年12月26日起,各地陆续均传出消息,企业社保转税暂缓。山西省、湖北省、山东省、四川省、北京市、深圳市、青岛市等多地税务局发文,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缴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并未提及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征缴方是否会发生变化,社会入税好像渐渐淡出了热门话题。
3月6日,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发布了一条公告,率先打响“税局征收社保”第一枪!
划重点!主要内容有3点!
一、3月起执行!企业社保申报转到税务!
一度暂缓的社保入税,有了实质性的进度!西安市3月起,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移交税务征收!参保单位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申报了!
二、历史欠费追缴等工作税局不管!
国家已经多次强调,地方不得自行追缴社保。通知中也明确了,2019年2月及之前的医疗、生育等历史欠费,由原来的经办机构征收!
有两点需要说明:
1、欠费还是要征收的,但不是税局征收,至于执行力度如何,现在还不可知。
2、2019年3月之后的社保,全面由税局征收,应该会很严格。
三、大限将至,预计其它省市会相继跟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指出,2019年1月1日起,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中间一度有不少地方传出消息,表示企业社保入税暂缓,甚至让很多人误以为企业社保可能不会真的由税务局征收。
但是,社保入税是必然!西安市打响第一枪,其它省市后续无疑会跟进!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作为企业HR,积极应对社保新政是当务之急。大家可以参考以下几个措施,但不建议作为恶意规避社保的举措:
创新经营模式,激发员工能量
从B2C到B2B
企业传统的用工模式为可以看作是B2C,即员工受雇于公司,公司给员工发工资。但是如果将用工模式从B2C转变为B2B,即让企业的各个部门或公司的各个团队独立出来,成立小微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员工成为了新企业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原公司和员工之间就以该企业为介质从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合伙人拿到的是经营所得分红,工资的概念不再存续。当然,可以将这种模式进行拓展,比如有的员工希望每个月除了分红以外有稳定的收入,可以通过核算用工成本权衡工资和分红之间的比例。
合伙分红
合伙分红的方式,也就是上述新的小微企业、合伙企业的方式,将现有的员工发展为公司股东,不支付工资或者只支付较低的工资,然后按照经营所得分红的方式来分配收入。
业务外包
可以将公司非主营业务、非核心业务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机构完成,避免公司直接聘用劳动者自己完成,这样可以降低用工人数,减少这部分社保缴费成本,公司也可以更好的专注于核心业务、主营业务,提升经济效益。
一时的难题通过咨询人力资源管理平台很容易找到解决策略,但是这样有种填“窟窿”的意思,不能把问题扼杀在摇篮里。
那么对于HR而言,提前预防才能节省更多时间去服务企业,助力企业提升业绩,体现HR在企业中的价值。
如何做到有效预防?如何深度规划企业制度?HR应该如何做到优化企业用工成本?
“非雇佣关系”在互联网新经济发展中,迎来了突破性的发展,是指自然人与企业不建立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而是以自我经营的方式,直接或通过共享/众包平台与企业达成某种形式的业务合作。新兴移动互联和AI等技术驱动的共享经济平台近年来的蓬勃发展为企业和各类组织的“灵活用工”带来了新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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